建议把大学生维权纳入扫黑除恶范围,这得心肠歹毒到啥程度才能想得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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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宇股份百余名应届生被上市前夕恶意劝退,走投无路之下把材料递向港交所ESG通道和德系车企合规部,此举引发的余震还在继续。针对此事,网上竟有人发帖斥责说“ 绕开本国监管、告洋状、引境外长臂管辖”, 进而高声呼吁:加快专项立法,禁止中国籍劳工跨境举报,彻底斩断境外干预通道。甚至直言: “杜绝‘告洋状'乱象,国家应尽快立法将告洋状纳入扫黑除恶范围”。 说出这话的人,怕是连 “扫黑除恶” 四个字的含义都没脸再看一眼。 一、先搞清楚谁在作恶,谁在挨揍? 星宇股份是什么操作?校招四百多人,入职一个月,上市前夜批量劝退硕士学历应届生,把研发岗变流水线,不签“个人原因离职”就威胁背调——这是教科书级的用工欺诈。地方劳动监察介入后,企业只道个歉、停个无关痛痒的职。仲裁?走完程序少则半年,N+1赔多少企业早算好了,违法成本趋近于零。 这107个年轻人做了什么?一边向国内劳动部门投诉,一边利用跨国供应链合规规则向车企和港交所提交线索——这是在本国救济失灵的情况下的理性自救,不是叛国,不是颠覆,是拿回自己被耍赖的Offer和应得补偿。 如果这叫“勾结境外势力”,那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9条到第50条岂不是废纸? 二、“禁止跨境举报”——替谁堵嘴? 文章说要专项立法,“明确禁止境内中国籍劳工跨境举报投诉,彻底斩断民间劳资纠纷的境外干预通道”,翻译过来就是: 打工者被坑了不准向外喊,只能在家忍着,否则违法。 请问说出这句话的人—— 你代表的是劳动者,还是资方的危机公关部? 企业可以赴港上市、拿外资订单、享受全球化红利,出了事却要求员工“不许动用对方规则来约束我”?天下哪有这么单边便宜的事。真正该被追问的是:为什么国内维权成本高到逼人“出海”才管用?为什么劳动仲裁对企业毫无震慑? 把问题归咎于“举报者不该找外援”,是典型的倒打一耙、贼喊捉贼。 三、把维权大学生打成“黑恶势力”,丧心病狂! 扫黑除恶打击的是什么——组织卖淫、暴力讨债、垄断市场、欺行霸市、村霸砂霸。 一帮被毁掉第一份工作、整理证据、依法申诉的应届硕士生,你跟我说他们是“黑恶”? 敢把弱势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往“扫黑除恶”上扯, 这已经不是正常的不同意见之间的论争,而是彻头彻尾的良知坏死。 这种话从键盘敲出来只需要几秒,但它传达的信号是:以后企业怎么欺负你都行,你还手就是敌人。这是给资本递狼牙棒,往受害者脖子上套绞索。 说这种话的人,心肠歹毒到这个程度——不是看不清是非,而是清清楚楚知道谁在受苦,仍选择帮施害者捂嘴。 四、真正该警惕的“隐患” 若任由“禁止劳工跨境举报”“把维权纳入扫黑”这类思路渗入政策讨论,真正被侵蚀的不是什么“治理主权”,而是: 劳动者对法治的最后一点信任 ——当合法途径不给正义,又不许找别的办法,等于宣布“你活该被白嫖”; 中国企业的合规底线 ——靠恐吓压住内部声音,出海早晚被真正的外国监管一锅端,类似的事例已经发生不少起了; 公权力自身的正当性 ——逼老百姓自己去找“外援”才能讨公道,这打的是谁的耳光,还不明白? 星宇那107个年轻人没做错任何事,他们只是拒绝吃哑巴亏,顺带给某些装睡的企业和某些闭眼的监管照了面镜子。 镜子碎了不要紧,拿锤子砸镜子的那个人,才最该被拎出来晒晒。 特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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